我现在准备离婚,房子是私房,户主是我。结婚前房子还只有后面半段,是父母所造,婚后才造的前面半段房子。现在办理离婚的话后面半段房子可以算是婚前财产吗?是否可以不参加财产分割?(注:没有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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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半段房子应该是你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之间有约定后面半段房子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当然可以不参加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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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即有的后面半段房子是婚前财产。后增加的前面半段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如两部分不可分割,可将婚后新增部分折价归你,你支付该增加部分价值的一半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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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半段房子应该是你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加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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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