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4年我父母付了首付,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我和我老婆是2005年认识,2006年结婚的,结婚后也是父母帮忙还贷的,现在我们要离婚,女方要求分割婚后房贷的部分,这对吗?其实她都没出钱,都是我父母在还。现
在我该怎么打这场官司?
[[i] 本帖最后由 bull 于 2008-5-31 09:47 A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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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后还款部分你父母并有明确表示是对你个人的赠予,应当认为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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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的放贷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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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夫妻婚后对房子还贷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婚后房子的还贷是你父母所还,婚后的还款部分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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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的放贷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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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能证明之后的还款是你父母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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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的放贷部分,她有权要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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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