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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委托了代理人,如协议中只写作为一审程序的代理人出庭代理诉讼,没特别写到代理附带民事诉讼,那其职责有否包括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要另请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法律中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才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所谓“物质损失”有没包括死亡赔偿金、其所抚养的人的生活费呢,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其所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等这些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就可解决还是要单独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呢?

刑事行政
2009-04-08 18:32: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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