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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单位领导临时(未经过决策机构)补充了一条“购房后三年内调离本单位的,房屋由本单位收回”,当事人缴纳了首付,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尚未揭房,房产证未办。现未满三年,但当事人即将调离单位,学校是否有权收回该住房?当事人如果想获得该房产,是否有适当措施?

房产纠纷
2009-05-10 10:39: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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