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和我父母还有爷爷奶奶以前住的是四川省粮食厅的公房,房钱一直由我父亲支付,但名字是我爷爷的,爷爷已故!在房屋拆迁前1年我小姑说他离婚没房子住,然后就让她回来住,后来房屋拆迁,粮食厅就把整快地皮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按我们50平方分给我们2套房,一套是套2,一套是套3,一家人商量 姑姑拿1套2,我和父母及奶奶住1套3,因为要补差价一公7W多 当时没那么多钱,我姑姑1套2要全价购买,而我们的一套3可享受优惠只需要补2W多,当时我父亲及姑姑一人只给了2W 然后各自和开发商签署了协议,1套3的是我爸签名,套2是我姑姑签名,各自拿各自的,但同时和开发商签署了一张欠条,是我父亲及姑姑两人同时的签名,奶奶一直跟我们住 一套3她有间大间,现在因家庭矛盾,奶奶搬到姑姑那边住,她要求向法院起诉我父亲 要求拿回属于她的平方,我想问律师奶奶有权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