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是我奶奶的养子,很多年没联系了,他对我奶奶并不好。户口本上并没有他的名字,只有我奶奶单位的老资料显示在儿子一栏。并没有书面的收养关系的协议。他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来确定收养关系。他没有尽义务能否分到遗产?如果他能分到遗产,最多会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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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没有收养协议,也没有户籍证明,那么街道办事处、单位可以出具相关证明。2、如其没有证据证明收养关系,无权分得遗产;如其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根据继承人的人数,例如有两位继承人,其可以分得一半,如有证据证明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不分。3、公证人员不能私自将遗产交给任何一方,否则应承担责任。4、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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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主张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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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养是在收养法出台之前形成就能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果解除则没有。公证不能给其中任何一方。需要双方共同在场。如果有继承权,可以平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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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