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黄山拢租房做生意,预先交了1万元的半年房租,没有写合同协议,只有一张预付一万元的收条.由于生意不好做,一个月后不想再用房子了,想退房退钱,可是房东不仅不退房,还不让我们住,说要租给别人,想尽快解决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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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在半年以上的,应该订立书面合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应该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
对于你的问题建议你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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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法院解决没有别的办法在对方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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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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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的做法欠妥当。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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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有权起诉他退房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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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