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山牌的大卡车,在正常 的行驶情况下。有一位74岁的老人是中山市人乱过马路,被我撞死了.请问下怎么样划分责任和陪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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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是按双方过错,因果关系,作用力的大小来决定的。如行人未走人行道应承担一定责任,行人可能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外按责任赔偿。(中山市广东威格信律师卢红华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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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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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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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还是要交警来认定。如需帮助广州刘律师13826018698,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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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来划分。依据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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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