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份我有一位朋友他跟我借钱,说有急事,跟我借了连续好几次,一共借了1000元,后来3月中旬,他说他电话丢了,在家还没意思,跟我借电话同时也跟我借了笔记本电脑,他说借几天玩玩,我看是朋友一场就借给他了,可是后来过了一个星期我给他打电话让他还电话跟电脑的时候他就总说自己有急事,不还,到最后我打电话他都不接,甚至还让别人接电话说打错了,这件事一直托到现在,总价值借款1000元,手机1500元,电脑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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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 没有欠条也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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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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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取证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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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