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是一名工人,在2008年11月24日下午四点钟突然感到不舒服,就向单位领导请假,然后继续工作到下班。第二天(11月25日)去医院检查,下午住院。第三天(11月26日)下午三点多钟去世了,医院诊断为猝死,从请假到死亡不超过48小时,请问能否认定为工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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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委托律师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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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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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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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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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有证据证明你父亲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话,应认定为工伤。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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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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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