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2006年8月15日协义离婚.离婚时我们有两套住房,一套是商品房,一套是学校福利房.离婚时我的儿子在读大三.当时离婚我们有协义书在民政局备了案,房子的财产问题是我和后妻有居住权.等到我们两人死后,房子归儿子所有.下欠的房子贷款4.5万元,房子装修款2.4万元,儿子大四的学费6000千元,儿子在读大学期间的月生活费400元,全部由我存担清还.房子装修款2.4万元,要在儿子大学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她,现在我以提前还了她9000千元,下欠她房子装修款1.5万元了.现在是我以结婚,她以在今年的7月结婚登记了.现在是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在学校的福利房锁子换了,让我没法行使我的居住权.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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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对她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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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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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