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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于08年8月在重庆中典计算机学院回兴校区报名学习,电脑环境艺术专业,学到现在,可我因为工作原因要到外省去,不能继续完成学习,于是我找到学校想办理退学手续,最开始姓林的女老师是答应了,可以退费的,可我第二天再去的时候,是姓谢的男老师在那里,他叫我不要退,不然我划不着,并没有说不可以退,只叫我第二天再去,我第二天又去了,可是他还是叫我别退,怕我划不着,我坚决要退学,他说可以的,可我又再第二天去的时候,他就反卦了,叫我跟校长打电话,这很明显是不可以退了嘛.怎么可能叫我直接跟校长联系嘛,哪有这种事哟,可我还是打了电话,但结果很明显,是没有退到学退到费的,校长说合同上写了的,只有重大疾病才能退学,还要有县医院以上的证明,我就懵了,怎么同一个学校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规章说法呢?难道我退费的这个问题变得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吗?他这个合同合法吗?跟买东西一样,买了东西就得付账,可我退的是还没有学的,是退剩下软件的学费呀,再说了还得扣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呀,我的这个专业有很多软件都是不相干的,我学过的我是照常付费呀,只是退没有学的软件费呀,难道不可以吗?

损害赔偿
2009-04-01 10:37: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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