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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大学的一个学生,在校外办了一家家教中心,服务对象是初高中学生,未到工商部门注册,在3月22,我们在印传单时,将以往在我中心补课成绩明显提升的学生印在传单上了,全是实名,但未经过学生同意,20位有18位完全是实际的,有2位的提升分数对的,1位来补前分数登记错误,80分被错误登记位100分,故登记的补课后为125,实际是80分补到100分,另外一位是对的,唯一是我们把他的名字放上去了,2位同学及其家长说因此给孩子在班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名誉伤害,觉得是很丢脸,要求我们要免费补课到满意为止,大楷是要把1个的成绩提升到班上前10,一个把英语补到我们印在传单上的125,但是不给一分钱,如果我们不同意就对我们进行诉讼赔偿!特此咨询如果选择起诉,我是否败诉!

人格尊严
2009-03-31 15:10: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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