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是一名水电工作者,所工作的地方是一家私人门市,且其这次所做的水电工作是由另一水电小老板承包给受害者。工作时未签合同,受害者无任何保险。
09年3月20日上午,受害者从工作地点的3米人字梯上摔下,左边锁骨骨折,第3根肋骨至第9根肋骨骨折。现手术已完成,医药费已达万元以上,期间门市老板只拿了2000元医药费,就无音讯。水电小老板只付了受害者工作期间的工资,医药费不再承担。受害者家属付了余下的所有费用,且受害者在修养期间无法工作。等身体完全康复后无法再从事这类工作。如打官司,请问这3方各负多少责任,各赔偿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