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两年了,我们非常幸福.他非常爱我.但是,我们的条件相差特别悬殊,他的家境和能力都我强很多.我也时常自卑自己能力条件不够优秀,也很怕有天会失去他.对于这些他都看在眼里,心疼我于是强列表示以后无论我们婚姻是否能够长存,就是离婚他也愿意心甘情愿把所有的一切财产留给我,让我安心,放心.我并不要他的全部,只是想,如果他离开后,可以留下我们结婚以后他给我买的房子,但是业主名字当时我没有要求写我的,结果只有他个人在上面,我不知道这些口头承诺是不是可以有效果,朋友都让我去做什么公证,我的确不懂这些,想请教律师我可以做什么让他的承诺有效,我只要那套房子,或者多留一部车,我应该怎么做?要他陪我过户还是自己去公证处办理增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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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要房子或车子,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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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还是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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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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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不公证,但至少应该用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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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如果你在重庆,建议你来电预约面询,以便给你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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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律师事务上所来当面咨询或者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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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