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媒矿工 B=某煤矿老板 C=A的律师
2007年,A在B的工地发生意外,脚骨伤,经医生鉴定,为伤残。
2008年补,劳动总材 裁定B赔A4万元。 B不服,打官司,在市内上法庭。A胜,仍赔4万。
B仍不服,继续上诉。仍在进行中
其中有几点备注:
1.A与C只有写收据类的合作关系,按了手摩,两份,都在律师那。律师没有给A。
2.关于案子的法律文件全在C那,A只看过判决书
3.C总是以一些理由让A付费用,但从未开过收据
4.A是通过劳动局的人介绍律师的。律师品性贪钱
5.在上次官司前,还让A的不识字家属签了不知名文件
5.这次打官司中,对方将煤矿老板换人了,
你想请教一下:
这次官司是否胜算
C与A的关系是否正常,
C是否应该将合同给A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