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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同事无驾照驾驶他本人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轻便摩托车.在公路上与一个横过公路的84岁老人相撞.老人死亡.经交警勘查认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我同事先赔偿了一万元丧葬费.后双方协商赔偿末果,对方家属把我同事告上法院.要求我同事赔付死亡赔偿金:60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以前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共:70000余元.对方要求赔偿的依据是:国家强制机动车主要买第三者责任险.因我同事没有买强制的第三者责任险,致使对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且70000元在强制责任险赔付限额内,所以其造成损失应全部由我同事赔偿.我同事则认为,双方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所以我同事认为自己只应当承担其中的百分之五十.因已赔付双方10000元.帮只再赔偿对方20000多元.

交通事故
2009-04-01 23:19: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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