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四的学生,09年10中旬至12月中旬在实力广告公司勤工俭学。那个公司里的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一个刚去的小员工不敢提着要去签合同。由于我没正式社会实践过,所以我在与老板娘协商说第一个月我在公司里负责(安装、送货、到刻字间粘字、打扫卫生),第一个月满了做设计工作。可是到了第二个月,公司有一员工辞职。老板娘这时说让我继续做和上个月一样的工作。相应的这两个月的工资肯定是后勤人员的工资(每月600元外加50元的车费、50元的餐补)了。12月23日我因学校照毕业照请假一天,当天早上她发信息说我不用去上班了。可没说工资啥时候给我。第一个月只给我发了400元还差我两百多。第二个月的压根没给。去年我跑去两次,她说公司员工的工资都还没发,迟迟不给!今天我给她打电话说:年已经过这么久了,你什么时候把工资给我结了。她却说:谁有你的工资,你又没创下啥业绩!以此为借口,不想给我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