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0月与丈夫离婚,最近有他朋友打电话说前夫欠他8万元是离婚前写的欠条且两年未到,还说找不到前夫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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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若起诉,你也只有应诉。债权人如所称是事实,而你又不能证明该款项只是你前夫个人借款的情况下,你的确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不过你在还款后,有向男方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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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不知道有这笔债、其次:这笔债务没有用在你们共同生活中,第三:欠钱的水泥前夫,你没有在欠条上署名,事实不清楚,你不要还钱!没你什么事,说不定是你前夫与他人串通呢?不管。 他要是起诉,你找律师好了!恶债,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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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找证据证明是前夫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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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知情,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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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发生的,要看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发生的。建议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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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权人陈述属实,你有义务连带偿还,然后向男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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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他所借款你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你们共同的家庭生活,你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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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所称是事实,你的确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不过你在还款后,有向男方追偿的权利。如果你能证明他所借款没有用于你们共同的家庭生活,你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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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成为被告,并被判决承担债务,但你可以与前夫的有关约定来减少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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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多是假证据,是和你前夫合谋诈骗你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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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可能存在时效问题,要证明是前夫个人债务,不然你要承担该8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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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债务属实的话你就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操过自己所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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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