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4年买了一套房子,按揭5年,想去天堂后留给儿子的,就写了儿子的名字,每月也是我按时以儿子的名字还款。也是我一直在居住。2007年底儿子结婚,因离工作地方太远没有一起住,他们租了一套房子住,而且还是我每月交房租的。房子的按揭一直还是我一人今年还完。房产证也是今年才发下来。现在他们两闹离婚,哎。。。!请问我可以将名字改为我的名字吗?这套房子儿媳会分一半吗?这套房子会怎么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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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为赠与,在没有特殊证据情况下,婚前支付部分为你儿子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部分(甚至包括房屋在婚后的升值部分相应比例)很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给女方一半.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尝试尽量把性质定为借款或认定为对你儿子一人的赠与.
佛山史律师 1392314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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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应属于你儿子婚前的个人财产,他们离婚,你儿媳不能要求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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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购买的一套房,他们离婚时,儿媳不能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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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