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3月14日我妈妈骑自行车在晚上9点半左右下班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从身后撞上导致我妈妈脊椎骨受伤现花去医药费4万余元.我妈妈与她同事是在机动车道路上的边上行驶没有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对方车主因前面一辆汽车的灯光强烈加上车速飞快在没有看见我妈妈她们时撞到了我妈妈.况且对方车主摩托车没有保险.请问这件事故对方车主应该负全责吗?还有我妈妈在私有个体工厂上班,在事故发生后就签署了厂里面的保险,厂方有责任担负一些费用吗?还有保险公司.希望你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很急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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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认定后可依法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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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索赔具体损失,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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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待事故责任明确之后可以确定具体赔偿;
其次,对方摩托车没有购买交强险,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然后依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的限额为12万2千
第三,对于是否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期间遭遇机动车事故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杭州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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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