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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父亲将车交予无证人驾驶,他属乘车人。结果在某一天傍晚在公路调头时被另一辆超速超员车撞击,驾驶者死亡,我父重伤,另一辆车司机及乘车人受伤,请问责任应怎么判定。 我认为: 事实中另一辆车驾驶员严重超速行驶,两车辆相撞时他的车速是88--96km/h(有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而且超员。他超速行驶是超过了规定70km/h的30%,属于严重超速,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在夜间行驶中也没有开灯,事故发生时也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我认为他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认为我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作为乘车人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的责任。请问我的想法是否合法合理?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09-08-13 14: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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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