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深圳做电子生意的,我一个东莞的客户,他欠下我们的货款一直拖着没有结清,老是催款都拖,偶尔还一点,现在他说去年供给他的货还给我们,以此来抵扣货款,这样的话,我是否可以拒绝这样的还款方式?
1:在电子行业,一般是保质一个月,或上机不退,且我们的货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买了我的货,没有卖出去,然后就退给我,这样可以拒绝吗?
2:我们没有正式的送货合同注明以上条款,只有送货单,并且有对帐单,注明他尚欠我多少货款.
3:他有注册公司,福建人,注册的是香港公司,但对帐单只有他个人的签名(他是法人代表).没有公司盖章,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个人欠款,起诉他还款?
4:他在东莞有房产.
5.如果他一直推脱说没有钱还,我该如何利用法律途径向他索还货款?
6:是否有什么诉论期,如果起诉他的话,胜率有多少,是否过了时间就不能追究?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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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然可以拒绝;
2、对帐单也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
3、可以起诉他或者他的公司,看那个对你有利你就起诉哪个;
4、说没钱?正是因为他用“没钱”为借口拖你你才起诉他呀;
5、你最好在欠款之日起两年内起诉,以免错过了诉讼时效。
胜率有多少,得看你的具体证据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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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没有违约如果你自己愿意,当然可以的。但自己不同意,就不可以主张。于是鉴于你所提供的情况,是可以进行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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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退货抵款
2、你的送货单和对帐单有效
3、共同起诉公司和个人,有利于保障执行(比如:他在东莞的房产)
4、建议不要超过2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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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要求其本人承担支付货款义务,如果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话,你的权利将很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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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对账单等都是购货合同纠纷中证明履行送货义务的最好的证据。最好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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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他还款。
2、证据方面建议请律师审核。
3、估计可以起诉个人。
4、做好财产保全,确保执行到位。
5、时间久可能财产就转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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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