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35岁,自己饮酒过量在酒厂死亡,及时送去医院没有抢救过来当场死亡。
因平时也有喝酒的情况,经医生说已经是酒精中毒,别的厂子知道他这种情况没有人要他,但是死者的媳妇去上酒厂和老板娘说,老板娘说于同情才收留他,让他上班,平时也非常照顾他,老板知道他爱喝酒怕以后出事,就把他赶回来了,死者的媳妇,去恳求老板娘,出于可怜在一次收留他,也怕出现什么责任承担不起,可惜就在前几天,在家喝了两杯酒,到了厂子里没呆多长时间,就死了,工作人员发现他,他已经躺在那里了。如果这赔偿,按法律讲赔偿多些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