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家前两天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一个人拿了一张借据,该借据上面写上我朋友的爸爸借了一个人钱,有签名和指文,但我的朋友的爸爸5年前已经去世了,该借据上借款的日期是1990年的,但那借据是用一个普通的纸写的,这样这张借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而且那个人一直要求我的朋友还钱,但借据上写的人是我朋友的爸爸,那我的朋友能不能不还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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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有效,但是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一般是需要用你朋友父亲的遗产偿还,如果没有财产的,是否偿还就是你朋友是否愿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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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力,但已经过了时效。5年前人已经去世,你朋友可以不搭理他,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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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父亲欠的钱,你朋友如果没有和他在一起共同生活,那就没有义务还钱,另外,该借款也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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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该借条是从您朋友爸爸去世之后才出现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说对方一直在主张此笔债务,那也只能用你朋友父亲的遗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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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就无需还钱,如果你朋友的父亲没有留下遗产,你朋友也无需还钱。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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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有效的,只是要看是否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未过诉讼时效,你朋友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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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面是否有注明归还日期,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的,需要用你朋友父亲的遗产偿还,如果没有财产的,你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可以不还。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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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