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3月2号到当地供销房产开发公司买房,先在经理带领下交十五万房款,并开具发票,发票上明确注明所购买房屋。3月3号我将房款备齐找开发商办手续,开发商说经理去外地出发,我打电话问经理,他说人在外地回不来,让我3月9号去公司办理。3月9号我去公司找经理,他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让我拿钱走人。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你有权起诉开发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
建议依法起诉,具体让律师协助你,维护自己的权利!
-
可以起诉对方违反约定并赔偿你的损失。
-
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房款,并赔偿损失.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