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接的工程中有一份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是由供货商提供的,被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到是经过修改数据的,是属于假昌伪劣商品要罚款,总金额41616.4元,现要罚33000.但这货是真的,质量检测报告是由供货商提供的我们没有能力检验真伪,为什么要按处罚条例的上限罚款,我们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复议,因为《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规定是10%-100%的限制,我可以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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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或者维权,因为这样的事情比较专业复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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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复议和诉讼。本律师代理过无锡行政诉讼,并取得不错的结果,需要的话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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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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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