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5日,在我是没有拖车证的情况下,单位管理员违章要求我开拖车,导致发生脚被被夹伤事故,在2004年11月份对我事件进行了处理,即不能报工伤,没有按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只赔偿了当时所看的医疗费,请问,我现在还能不能要求报工伤?能不能再进行后期的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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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不能申请工伤了,因为时间已经超过了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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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对其错误的指示承担责任,但你本人也有过错,自己需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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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已经不能申请,可以做后续治疗费鉴定,只能向法院申请支付现在产生的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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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