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妈妈的祖居因建防洪堤需要拆迁,屋主是外公,但外公和外婆巳不在,现剩我妈妈姐弟三人,我妈和小弟在外地,家中由大弟居住,拆迁时政府的拆迁机构只和家中的大弟签署拆迁补偿文书。使我妈和她小弟两人得不到应得的合法权益,为此姐弟两人共同起诉拆迁办及大弟,要求拆迁办应按照继承法规定与姐弟三人合签拆迁补偿文书,平分拆迁补偿金,另要求大弟独签所得的补偿金由姐弟三人平分。在08年12月中旬开庭至今09年3月下旬还未见判下来。请问:有规定期限吗?我妈妈姐弟两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继承
2009-03-24 12:49: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