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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我岳父母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生前留下的房产没有分割;原儿童公园对面的一套房子母亲去世不久要拆迁,大儿子与小儿子私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分得一套100平方和60平方【左右】各一套房子,100平方的现在被大儿子霸占了(并且做伪证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大儿子的名下了),60平方小的是小儿子住了(是作为父母的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母亲生前的房租有7万多元和金银首饰都在大儿子那里,父亲有精神病,分房后与大儿子同住,不久父亲去世。另外;父亲与他哥哥(房主)在九江市区还有一套占地80多平米的老房子,因长期是他姨妈【父亲的妹妹】在打理,后来又在源地址上做了楼房,再后来那里因房屋过户发生问题,他大儿子又私自到九江那边与他姨妈达成交易【具体情况不清楚,只听说他自称是他父亲唯一的儿子,可以处理一个人处理九江的房产】,据此,可以说他父母的财产基本都被大儿子霸占了;现在时隔8-9年了(他父亲去世到现在),有关父母遗产分割问题我们想做一个了断,但我们又不懂有关法律问题,因此特发帖询问有关事宜,望老师们帮我们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09-02-22 17: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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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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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谢黄老师及各位老大的指导!
    下面是一份诉状,请大家看看并指教!一定要提建议啊!万分感谢!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现住武汉市XX号。电话:
    第一被告:原武汉市XX开发公司,现武汉XX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XX号,XX室。法定代表人:XXX,现职务:董事长.
    第二被告:XX,男,汉族,现年XX岁,住武汉市XX公寓XX号房。与原告系姐弟关系,电话:
    第三被告:XX,男,汉族,现年XX岁,住武汉市XX号。与原告系姐弟关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 判令第一被告撤销与第三被告xxx于1999年x月x号签订的“房屋拆迁调换产权协议书” 。
    二、判令第一被告撤销与第二被告XXX于2003年x月x号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系X和X的亲生子女(证据一)。母亲X于1996年患病死亡,父亲X于2000年死亡,父亲生前患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父母生前均无遗嘱。父母生前拥有坐落在原XX号,后变更为XX号平房一座,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占地面积XXX.XX平方米,其中有一栋两层楼的远年违建房,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证据二)。
    经原告近期查明:
    1999年,第一被告在争议房区域进行房屋拆迁,1999年11月28日与第三被告XX签定“房屋拆迁调换产权协议书”(证据三),并将坐落在XX号房屋还建给第三被告XXX(证据四)。
    2003年5月19号被告与第二被告XX签定“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证据五)。将坐落在XX号住宅房“卖”给第二被告XX,但该合同内容显示“因该户为XX号拆迁户,远年违章,按文件酌情处理,只找差价壹万元整。产权属该户所有”。原告认为,上述“合同”其内容实质是“房屋拆迁调换产权协议书”。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拆迁人应当依照《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原告作为被拆迁遗产房的继承人之一,同样也属于被拆迁人,被告应当同时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调换产权协议书”,可是被告却只与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签约,剥夺了原告的继承权和享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权,侵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


    2008-12-16

    附:证据目录
  • 可以起诉大小儿子,要求按法定继承来重新分割遗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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