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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以前是搞建筑队的,以前在乡下搞开发,在建筑队成立之前我爸爸通过了乡政府在那盖房子暂住(手续齐全),但是到后来县里也没人来我家叫我爸爸退休,直接交给了另外一个人去承包,我爸爸是这么想的,自己老了让年轻人去了。就在建筑队边上那盖起的房子住下来了,我爸爸那时建那栋房子就花了4000多元,84年所建,后面乡政府说那地皮是政府的,叫我爸爸搬走,不搬就强制性拆那房子,乡政府那时候也给了我爸爸1000多元,说是补给我爸爸的,我爸爸那时投资4000多元而现在补1000元怎么行。我爸爸就一直到现在还没搬,以前乡政府也和我爸爸打过几次官司,我爸爸都打赢了。 一住就几十年,现在左右的房子都做的高高的,我家那本身的地基就比较低,由于下雨时,那马路上的水就直往我家大门冲,但是现在在搞新农村建设我爸爸想把那旧的房子拆下来做,政府一开始不肯批 说那个地方原先是政府,后来我爸爸找人去说说情,看能不能事情好办点,后来政府说要按380元一平方米。我想问:我那房子一却手续齐全,房地产的使用证都有 现在搞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 为何还要380元每平方米这个价钱来计算??

其它综合
2009-05-16 16:2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