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家是经政府2008年审批的新建住房,在国道旁边。我家现在四楼外观墙上有设广告牌,还在家门口有搭建遮阳棚子,棚子有二楼高。2008年审批至2010年6月27日政府都没通知各户不能在家门口搭建棚子和设广告牌。2010年6月28日收到通知说3日内要自行拆除建章建设、广告牌。我现在外出差,家中现无人。 请问下我家是否属于建章建设,乱设广告牌?按法律规定要拆除政府是否会给赔偿费用。 怎样才算是乱搭乱建、乱设广告牌? 十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10-06-28 17:02: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