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朋友介绍,我于2008年12月和北京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毛里求斯)项目部取得联系,通过网络联系针对其污水施工项目进行了初步的商谈,应对方邀请我和助手于2009年2月8日飞往毛里求斯进行实地考察,后来双方针对谈判内容签署了一份备忘录。主要操作方式为我负责在国内组织劳务工赴毛施工,并阐明签证事宜由对方负责。我回国后按照谈判内容立即组织人员,共计45人。所有人员均办理了护照及相关证件。最近对方以签证需要缴纳12000元费用为由单方面不再处理我们赴毛误工的事宜。
因为这是国际工程劳务问题,头次碰到,因此,我想咨询:第一,我是否可以向北京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索赔;第二,我想索赔的费用包括办证费,工人的误工费以及我因出国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是索赔的;第三,如果我要通过法律手段的话,该如何操作?第四,我们在网络上的沟通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