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了4年多,第一年有劳动合同,后三年都未续签合同.而且在工作一年后,公司用我的名义(我的劳动手册)开了一个非正规营业执照又开了一个服务型行业,至今还在营业中.现在公司可能要开除我,我能得到什么保障吗?
希望給我點意见.
-
这对你非常不利。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为你维权。
-
如是违法解答合同你可得到赔偿金,就是双倍补偿金,就是相当于九个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来电咨询
-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支付.
-
协商解决要求变更营业执照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请带好材料预约面谈。
-
你这样成了非正规企业老板而不是原来公司员工,与原来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非常不好。
-
如果未签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
-
开除你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或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上约定的条款你违反了,那解除合同就没有什么赔偿。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相当于四个月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08年后解除合同,而且在08年1月之后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08年2月1日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