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男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协议离婚时,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房产各50%的产权和债务,在卖房前我和孩子住该房屋,男方离家,现已经搬走。 目前,该房产市价在100万以上,欠银行贷款24万左右,我们两个人一人供一个月的房子,我隔月将房供现金交给男方本人,男方给我打一张收条写明收到几月房款。 我想咨询:1、男方打给我的收条能否证明我在供房? 房子在顶层没电梯很不好卖,而且男方急于卖房拿到现金,我想问,如果男方不供房,单方面向银行提出无力承担,银行可能要低价24万拍卖这个房屋。我如果只拿到几万的房钱,再带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实在无力再购房, 我想咨询:2、我虽然没有与银行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我们在民政局离婚时,写下的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的各50%产权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银行拍卖,不经过我的同意可以吗? 3、如果男方要把房子卖给我或是低价买给其他人,我们谈不妥价格,男方有理由起诉我吗?法院拍卖该房屋是否也是从欠银行的24万元起拍?我怎样才能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

民事相关
2009-03-29 19:11:0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合法的,房产属于您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2、收条是有效的,可以证明;
    3、如果他出售未经您的同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在这种状态下,如果您不同意出售,他是无法出售的;
    请您给我电话,我会详细向您解答的。
  • 你好,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各半份额是有效的,男方不供房子,银行会要求女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供不上月供,法院不能拍卖此房!
  •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 找律师!
  • 你好,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各半份额是有效的,男方不供房子,银行会要求女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供不上月供,法院不能拍卖此房!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
  • 首先你们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单凭收条很难证明你还款,还需要收集一些其他的证据。如有其他疑问,可与本人联系。
  • 男方打给我的收条要证明是女方根据约定提供资金为了供房。写清楚时间、数额。
    银行拍卖,会通过你办理相关手续的。
  • 你好!
    可以证明的!但这只对你们双方有效!最好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1.能否证明你在供房,还要看收条的内容,综合其他证据才能被法官采信。2.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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