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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是钢铁厂的员工,奶奶是另一厂的员工。爷爷在钢铁厂分到30平方的单位福利房居住。我爷爷1987年去世,我妈妈爸爸都是钢铁厂的员工,他们向单位申请住房(按照单位的制度,只要两夫妇都是厂里的员工就可以分到一福利房),单位说他们不能分到住房,原因是爷爷已经去世了,奶奶又不是钢铁厂的员工不能一个人住30平方的房子,就叫我爸爸妈妈搬到那福利房去住,当时就把户口本的户主更改成了我爸爸的名字。现在因为房子要拆迁,我爸爸的五个兄弟姊妹就要来分这房子所赔偿的钱。请问这没有房产证的单位福利房算是遗产吗?(钢铁厂已于2001年宣布破产)。如果要分钱,请问奶奶能分到几分之几,爸爸的兄弟姊妹能分到几分之几,而我爸爸又能分多少?

房产纠纷
2009-06-13 08:35: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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