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面临拆迁.有一些问题想请教.原来我家房子的面积是71平方米.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前几年注册了一个会议公司.是朋友的名字.去年又注册了一个信息咨询公司.是我老公的名字.注册后不久,老公和公公协商,把其中的24平单独做了一个房产证,名字是老公.拆迁补偿协议说明商业用房每平方米800元补偿.所以我想问您,这两个公司都能得到补偿吗??还是按照一个公司补偿,这两个公司都会按照多少平方米计算呢.谢谢,请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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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按房产证上确定的产权人给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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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公地点是该房屋,那么应当给予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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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