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婆是2008年10月当准妈妈的,她是中国人保财险的,公司知道以后领导认为她又是一个要耽误一段时间的员工,就在2009年1月的时候我老婆有先召流产的情况,就没来及时请假耽误了半天上班,然后我去给公司补了假条请假.....就因为这个两个原因,他公司既然改变了她的用工合同,以前公司交5金,现在直接在原来的基础(500基本工资)上多拿了200元也没有签任何合同... 我应该怎么做呢?

民事相关
2009-03-17 11:39: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