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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于今年2月,协议离婚,由于女方患癌症且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协议将一套房产(价值23万元)归女方所有,协议写明2004年元月1日后,由男方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女方无关.男方于2004年1月3日购房产一套,首付12万元,于1999年借给小老婆20万元购房(有借条),协议均未提及.离婚协议中有:男方负责偿还由女方出面所借5.3万元(用于新房装潢)此外未提及其他债务.(男方写了53000元的借条给女方) 男方妹妹持男方出具的借条起诉女方,因男方9月中去世,要女方承担连带责任.男方和他妹妹在9.1时办理公证,证明该债务属实,有效吗? 男方写给他妹妹借条,内容为 "男方借男方妹妹3万元(用于归还新房装修所借XXX之款),后因女方生病从男方妹妹处借款1万元支付医药费.目前无力偿还,延期至2003年底还清. 男方2003年8月" 其余3张类似.新房装修在2001年进行,用去110000元,女方为医保. 男方曾于今年8月威胁女方如不将其名下房产转移给男方,就写借条给他妹妹起诉女方.女方已提交装修全部票据.借条中用于装修费用有120000万,且离婚协议中体现女方因装修所负债务53000元由男方承担,但男方妹妹的并未体现. 女方已要求笔迹鉴定,还应采取什么措施?男方所写新房装修所借XXX之款,女方并不知情,对此该如何抗辩? 江苏鉴定机构哪家较好?

婚姻家庭
2009-05-08 12:5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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