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协议明确:1。孩子自力更生,不需要抚养。2.一辆车属于女人。3.房地产有两处(两处房屋的位置和面积)。4.没有债务等。现在我和前夫商量了两处不属于的房地产,不同意给我!我是不是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进行分割呢??

2022-06-13 11: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个意见。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分配财产的方式不侵犯他人权利,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都是被法律所保护的。
    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对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做出具体约定
  • 夫妻不离婚一般不允许分割共同房产,但是有下列情况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例外,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可以主张对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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