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位征地建职工住宅,被土地局违规将其中一部分登记给相邻的开发商,开发商占地后,毁坏单位种植绿地,修建违章建筑,严重影响职工住宅的光照和通风,楼层低的住户白天都得开灯,居住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住户对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以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对土地局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土地局提出住户不属于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不成立。请问住户属于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吗,原告资格成立吗?

其它综合
2008-10-27 10:21: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购买房屋适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吗
消费者维权 4306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主体
民法典 284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主体
借款协议抵押股权有效吗
借款协议书范本
借款协议抵押股权有效吗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包括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包括定金罚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