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回迁房还没有购买房子的产权,现在还属于公有住房.房证上房主是我的姥姥,我的爸爸妈妈和我属于同住人.姥姥在96年去世,房证也一直没有更名.在90年的时候我的老姨搬进了我家房子,本来是以办事方便短期居住为由可这一住就住到了现在.姥姥生前赶她走她也不走,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智力残疾人也没有行为自主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公有住房不可以继承,原承租人去世可以在房证上同住人中选择一人变更为承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同住人的有关规定,我的三姨根本不属于同住人,(房证上没有她的名字.她的户口也不在我家房子这里.房子动迁前她不在我家房子里居住等等)并且她的两个儿子也都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应该承担起赡养他母亲的义务.
-
您的想法是正确的,您们可以提出腾房诉讼.但您是否有代理权,一要看您是否成年,二要看是否有其他权利人提出异议,三要看您父母是否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以上条件都达到的话,您是可以作为代理人的. 李正坤律师咨询电话:13987670213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