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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城务工人员打工的证据: 打工地点是镇上某个体工商户,但是该店面规模较小,店内人员也少;另外,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本人不愿出庭作证,但其他员工愿意出庭作证,那某一员工的出庭证明是否有效?效力如何? 是否一定要“经营者”本人(因为涉及到雇佣关系,只有“经营者”可雇佣人员)是否能以委托的形式,让某一员工代替“经营者”出庭作证?或者请“经营者”写一个书面证明,如何? 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08-10-26 10:07: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