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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境困难,我和妈妈1999年年底搬进我伯父家,不久,我的伯父提出与我母亲结婚,当年这位伯父已经83岁,我和妈妈出于照顾的心理同意了。而2001年至2003年伯父以种种理由,比如说我妈妈拿了他的袜子、一些日用品等等向法院提出和我母亲离婚,前二次,法院判他败述,2003年底,法院判他胜,母亲和伯父离婚,法院判各自财产归各自,他和母亲都没什么财产,他只有所住的房子,是他1995年单位买断的。母亲什么也没有。老人没有亲生儿子,只有收养的一个儿子,而在我和妈妈搬进之前,他也和他的儿子打过一场官司,但仍然是他的儿子。他找来我过世父亲的妹妹(我父亲的爸爸是他的兄弟),应该是她的表妹吧,我不知道说清楚了这类关系没有。这几年离婚的起诉书都是这位表妹夫写的。 今年九月,老人一直在与我母亲争吵,十月,被他表妹接走,而那位表妹夫以是老人委托人的身份对我母亲大声叫喊!要求我和母亲立即搬出老人家。

婚姻家庭
2008-03-26 14:08:5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真不知该怎么说清楚,当初法院判,母亲什么也没有得到,母亲的财产只有另一处的一所小房屋,当时我和母亲为了生计,把房屋出租出去,老人就常以此做为理由与我母亲吵架,说这租金是他给的。今年十月,我和母亲攒了一些钱,把小房子的厨房和厕所装修了一下。唉!也是以防那个妹夫用武力强行把我和母亲赶走。
    我和母亲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次就相问问,我和母亲有没有权力再继续住在老人的屋子里,他的妹夫有没有权力要求我和母亲搬出去。他的妹夫说,如果我和母亲不搬出来,就法庭上见,后果自负,这种后果是指什么。这位妹夫的意图再明白不过,他要把老人的房子卖掉,以为老人治病的名义独占钱财。
  • 你讲得确实乱。根据你讲的情况。法院已经对财产作出判决。你和母亲应该拿着属于你们的财产,离开伯父的房子。对于照顾费,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本来就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不应当要求支付照顾费。即便你和母亲为家庭承担了很多义务,应当在离婚审判时提出要求补偿。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你们无权要求对方在判决书规定之外给予经济补偿。
  • 可怜那个老人,唉,我和母亲已经尽力了,他说照顾的不好,也没话讲了。我和母亲的经济能力也是有限的。母亲有权力要求得到这几年的照顾费吗?如果那位老人在他妹夫家期间死亡,我和母亲还有权力住在他的房屋里吗?母亲还有同样的权力吗?
    总之,我和母亲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力呢?
  • 今天我和母亲就被关在大门之外,因为那位妹夫把房子的铁门用锁反锁了!要不是我和母亲有所准备,都不知要睡在那!上个星期就发生过这样事,我和母亲到了他家,要求他开门,他竟然说你们就睡在大街上好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和母亲就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我们应该一星期之内搬出去,他答应三天之后,给我的母亲9600元做为这几年的照顾费。当然,这协议是在他妹夫家签订的。这位妹夫,我还应该称他为姑夫!以一种你不签就不开门的架势对我和母亲大喊大叫,我和母亲真算是求求他的姿态!!今天是最后一天,我
  • 不是吧。。。唉。世态炎凉。
  • 顶一下自己。
  • 真谢谢这位律师。
    看来我和妈妈是够呛了。
    那么那份协议就没有用了吗?那份协议写明,老人承诺支付妈妈几年的照顾护理费9600,条件是三天之内搬出,但那位姑夫没到第三天就把又把大门锁了,他算不算违约在先,这样对我和妈妈是不是有些利了?
  • 根据你讲的情况。法院已经对财产作出判决。你和母亲应该拿着属于你们的财产,离开伯父的房子。对于照顾费,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本来就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不应当要求支付照顾费。即便你和母亲为家庭承担了很多义务,应当在离婚审判时提出要求补偿。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你们无权要求对方在判决书规定之外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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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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