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春节期间在工作时右手被机器扎伤(大姆指和食指之间受伤后出院后经医院鉴定属七级工伤,现在厂方还没有进行赔偿,我现在想了解一下如果七级工伤或者八级的话应该得到多少赔偿(赔偿包括哪些方面怎样算的)再就是还有一个问题工伤鉴定是不是还有时间限制(厂方说要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才可以)希望您能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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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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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说要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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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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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