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2009年3月7号在邵阳隆回县城遭人绑架到洞口县石江镇,歹徒用暴力威胁,在获得银行卡密码后就在石江镇银行把四万多块钱全部取走,虽然当时报案,可警察以银行的监控录象不清晰为由就把受害人打发了事了。受害人返回隆回县再报案,警察简单的询问了一些情况,没给什么答复。8号又赶去隆回县城报案,可警察说这天是周日,要办案也要等到周一再说。请问警察从这银行的监控录象里难道不能认出行凶者吗?而且从警察的语气里觉得他们根本没有去心思或时间去样解决这个事情。我们还能有其他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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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所在地报案,处理不当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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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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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