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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犯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已收到批捕通知书。主犯已逃,现在他就成了主犯。 但实际上犯罪过程中,他早已有了悔改之心,曾叫我(姐姐)去打匿名举报电话,打过给110两次。没人来处理。 后来20多天后,可能是别人的举报吧,派出所把我弟弟抓走了,主犯两三个闻风已逃。 我想请教各位:“曾打过举报电话,有悔改之心,以此想申请减刑”。但这个证据从哪里搜集?何处可以证明呢?怎么证明呢? 怕因曾举报过,受打击报复,都没跟别人说过。现在我要向哪个主管部门反映有效呢?(有没有不会被多人知道的途径呀?)很怕事后受人报复。 请大家好心帮帮忙吧。跪谢!

刑事行政
2005-08-15 1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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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