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间40平米的营业房是新房从开发商手里买的。现在款已全部负清。
开发商开据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
开发商说给我们的是一个公用房本,名字是开发商公司的名称也是一户一本。要想写成我的名字就得我自己拿上这个房产证去办。
这时问题就来了我去房产去问,他们说要交契税。有购房发票税率就是百分之3点多,没有发票就是百分之10点多。 我现在也不知道开发商给我发票不给?或是什么时候给?
我的房子15万 买的,这样算下来出入很大呀1万多。 我现在很困惑到底我应该承担的哪些?到底是多少?
万望 详细回答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