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
我和我老公之间的事是这样的:孩子出生后就一直是我父母看护的,我们住在一起,房产证上的户主是我公公的,他已过世,我婆婆也已过世。婚后我们又共同买了一辆车,也是用老公的名字过户的,现有1万元的外债(是以我的名义借的)。今年初因为家庭琐事我们之间产生了矛盾,现在他发展成夜不归宿、对我和孩子也一直不管不问,目的就一个,叫我父母马上搬出去,否则的话就离婚。并且表示欠款也不还,房子和车我都无权过问。
面对这样无情的人我现在实在是无奈、心冷!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真的要离婚的话,欠款他有没有责任还?如果我要孩子的话,房子和车我们应该怎么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我应该怎么办?上法院起诉的话大约要多少费用?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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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法院,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50-300元,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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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我应该怎么办?上法院起诉的话大约要多少费用?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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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他有义务还,房子车子双方可以协商,若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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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在离婚时平均分配。如果你抚养小孩,可以要求你丈夫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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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