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店的玻璃门本身是关着的,由于今天的风比较大,把门给刮翻过去碎了,找房东房东不管,但是我们的合同写了有“在租赁期由于火灾、水灾‘风暴或任何其他的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商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甲乙双方同意可按找该商铺所损坏之程度视情至该商铺经修复而是和使用为止。如果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商铺别损坏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坏修复,甲乙双方审核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笨协议。在此情况下,本协议降告结束,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价格想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或乙方均不可向对方要求任何其他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